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开的通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12月4日)等相关要求,现对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机器人零部件集成应用及制造检测生产线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十五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与重大项目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